「必备」活着小说观后感1000字集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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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小说观后感【篇1】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
周国平说:一个人要对自我整个人生的目的有明确而坚定的认识,清楚地明白自我究竟为什么活着,这是一件极难的事。
因为极难,所以,更想明白答案。所以,在看到余华的小说《活着》时,便急迫地读完。
这部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法,用一种冷静、平常的笔调,娓娓叙说福贵老人并不平常的一生。
在福贵还是一个阔少时,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最终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名不文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入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福贵不懂得悲痛,破败后的福贵却没有资格悲痛了,因为他成了佃户,佃种着以往属于自我的五亩田地。此后的日子,他经历了战争,被抓丁到战场而死里逃生;经历了自然灾害年,饱受饥饿的折磨而侥幸活命。他亲手埋葬了自我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七岁的外孙苦根。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而他却活着,与那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幸运”地活着。
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我,我觉得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幸福(余华语)。
“坐在我对面的这位老人,用这样的语气谈论着十多年前死去的妻子,使我内心涌上一股难言的温情,仿佛是一片青草在风中摇曳,我看到宁静在遥远处波动。”——小说中的描述。
作者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视,他们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他解释:“活着”,作为一个词语,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忍受,成为生命之予生活的一种状态,是活着的一个必需条件,但忍受,需要力量的支撑、爱的牵引,如果在忍受之中看不到期望,感受不到幸福,那么,这种活着的方式也是不能忍受的。
读过《安妮日记》这本书,书的主人,年仅十三岁的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为逃避纳粹的迫害,同家人一齐,躲避在几间密室里,忍受着名副其实暗无天日的日子,在那种牢狱一样的环境与低沉、紧张的气氛中,仍然坚持读书、记日记,她在日记中写道:“只要我还活着,能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只要这一切还在——我就不可能不幸福。”她能忍受的力量,来源于她心中的光明。
沈从文先生的笔下、《边城》中的老船夫,“使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于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唯一的亲人——翠翠”,他能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的力量,来源于他肩上的职责与心中的爱。
而我们,生活在真实社会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忍受呢?忍受生命的艰难与痛楚,忍受生活的琐碎与平庸,忍受不可推卸的职责与义务,并在忍受的过程中,明了活着的理由,在忍受的过程中,让生命变得有意义。
很欣赏余华说的一段话: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当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在这种心态的使然下,他写出了这部小说《活着》,他感到自我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活着小说观后感【篇2】
我只能说,《活着》是一部令人震撼的作品,他对人性的挖掘,对活着的价值的挖掘,是我从以前任何一部作品中所未曾读到的。
《活着》是一部杯具小说,与《雷雨》有异曲同工之妙,所不一样的是,曹禺的戏剧包含着活力矛盾与冲突,而余华的笔触温软细腻,有的地方还有不少诙谐的调侃,可前面的诙谐却为后面的悲哀埋下了伏笔,而前后极大的反差更是加重了杯具的效果。这个发生在上个世纪40-70年代的故事,就这样一波三折地为余华娓娓道来,让我哭着读完它,等到故事结束,发现书页早被泪水打湿,湿了又干,书页就皱皱巴巴的,这多像故事本身啊,有喜有悲,然而悲去悲来,生活就紧缩几分,缩到之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独自地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
小说中找不到任何华丽的语言,充满着乡土特色的朴实的语言把人很温柔地拉回上个世纪的一幕幕场景,你仿佛就能看到那片田地,那间小院,那头黄牛,而那些人,就活生生地站在你的面前——福贵、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夕阳里,有一个老人流着汗,汗水从他皱褶的胸膛起伏地流下来,那是年老的福贵在讲着他一生的故事,从与家珍的相遇、成亲,到他败光家产、被抓充军、亲眼看着一双儿女长大又亲手埋葬他们,妻子、女婿、外孙相继离去……这是他从一个富家少年到一个几经打击的潦倒的老农民的一生。在《活着》里,每个人都有他对生活的热爱与义不容辞,他们是那样的纯洁善良,有庆常让我联想到《雷雨》里的周冲,周冲对“海”“天”“船”的幻想是这烦躁夏夜的一个春梦,而有庆对生活的依靠感曾来自他的羊,那样单纯完美的一个孩子,为了救别人,自我死掉了。在之后,凤霞因为生苦根难产也死了,那天晚上福贵坐在凤霞家的灶间欲哭无泪,想着自我的一双儿女就这么去了,可家珍还在家里等着他回去告诉她孩子是男是女呢……看到那里,早已泣不成声。
小说中始终未出场的一个重要人物——命运,始终都在摆布着场上的人儿们,让他们经历生活的凄风苦雨,悲欢离合,仿佛在暗中窥探着这出好戏,用无形的线牵扯着每个人的一举一动。看到文章的结尾,垂暮之年的福贵沐浴着金色的夕阳驱着那头黄牛“福贵”耕着土地,那么的气定神闲,从容的令人无法适从,好像是勘破了生死,把一切都看透了,我想,岁月于他,只是云淡风轻的一串声音吧,伴随着赶牛的声声吆喝去了远方,消融在一种人性的光辉里。而那种所谓时光断裂的声音,竟成了如锥子般可在我们心底的永远的回声。七堇年(《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一书作者曾说:“年华里,我们失却的是一种心境。”可是,我相信这种心境是不会消逝的,而是以它特定的方式,这样刻骨铭心地篡改着我们的青春。
看,在这个充满爱与被爱、伤害与被伤害的世界里,生命对我们是吝啬的,因为他总是让我们失望:可是生命又是这么慷慨,我们必须尊严地过下去,就如同生命本身,尊重我们的存在。
就像作者余华说的那样:“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其他的什么而活”。生活目的的本身就是生活,是作为一个人,尊严地活着。而生命路途中一瞬间的执着,竟赚取了我们去活一生。因为有这份对活着的执着,才有生命意境的深远,韵味的绵长……
《活着》的结尾如此写道:“我明白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在召唤着她们的孩子,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小说观后感【篇3】
当生活在8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小说观后感【篇4】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笔稿范文网 gx86.com]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活着小说观后感【篇5】
这篇文章以第一人称讲述了一个朴实的农民福贵的一生。经历了出生时的富贵到因为自己好赌导致家道中落,最后妻子孩子孙子先后离开自己后,依然乐观地面对这个世界。
我很佩服主人公在身份大起大落时坦然面对的态度,被抓壮丁时仍然不放弃回家的希望,在亲人依次离世时,依然不放弃生活的信念。
我感动于她的妻子,典型的封建社会贤妻良母,认定一人,便追随终老。无论此人有多么不堪,无论落魄前对她有多么暴力,她始终坚信,自己的丈夫就是天,既然结为夫妻就该同气连枝。她是富商的千金,从小就有良好的家教。她培养出了懂得感恩、天生乐观、对人友善、孝顺父母的一双好儿女,她在夫家没落后,依旧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到自己家中,即使做着这辈子都没有做过的苦活,她也从不抱怨。身份切换自如,没有半点矫情。同时,她还有对别人的善良,当队长想要回家熬一碗米粥时,她愿意将自己从父亲那里讨要过来的米分一点给他。当校长来后来因为被批斗来道歉的时候,她释然了,并且原谅了他,他宽恕了他,认为儿子的死也不能全怪到校长的身上。
另外一个让我触动的角色是他的女儿,从小便很乖,家道落败后没有一点小姐的架子。可谓,看过繁华,也能享受苦难,这种心态很大程度上也承袭她的母亲。当七八岁因病聋哑后,不吵不闹,依然坚强的生活,唯有更加孝顺父母。当知道父母要将她送人的时候,没有半点埋怨。在自己送人后,半夜偷偷回家,家人再次要将她送走时,也没有半点吵闹,全然接受家人安排的命运。当弟弟死了,妈妈生病后,毅然扛起家里的重担。当看到别人家的姑娘出嫁时,她很羡慕,但没有半点越矩的行为。当知道有人看上她时,没有半点对对方的挑剔。当嫁入人妇时,依旧保持内心的纯良,帮助邻居扫地、织毛衣,乐于分享,最后赢得了所有人的称赞。虽然结完婚,但她知道父母只有她一个女人,所以隔三差五回到家里陪父母,甚至带着丈夫一起。跟有爱的人生活在一起,自己也会变得更加有爱。所以,他们一家越来越有爱,当你全身心投入进去,感受大家的爱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也会越来越有爱。可惜的是,最后因为生孩子,大出血去世了。
弟弟也是个懂事的孩子,无比善良。全书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喜欢羊。即使家里的羊被没收了,他也坚持天天三顿送草。知道校长的老婆需要输血,他就去献血,以致最后丧命。
主人公受儿子的影响,最后孤单一人的时候,也会买了一只牛,买了那只十几年的老牛,因为不忍心老牛即将被宰。
一辈子在主人公家干苦力的那个人也值得感动,虽然最后沦落为叫花子,还愿意回来看看以前的主人。内心完全没有愤怒,毕竟旧社会,做了一辈子苦力的人,需要由主人家养老的。并且他在主人公提出要照顾他时,为了不拖累他们,自行离开了。后来又回来一次,拿了一条丝巾带给小姐。
主人公的女婿也值得尊重。他虽然是偏头,但是待人一篇真诚,属于实干派。第一次到主人公家里就观察他家里的需求,第二次便带人过来给主人公家里修整房子。结婚时,更是采纳岳父的意见,不惜举债大办婚礼,让妻子有个最轰动的仪式。他们婚后相敬如宾,恩爱有加。在妻子想回娘家时,他只会默默支持。他的妻子是不幸的,但是嫁给他后是幸福的。妻子在生孩子大出血时,他二话不说,只让医生保大人。甚至当孩子出生时,他还说了句,我只要保大的,怎么小的出来了?最后妻子走了,岳母也走了,他就自己一人带着孩子干活,也不给岳父添麻烦。在被水泥板夹到,即将死亡的最后一刻,他喊的是儿子的名字。因为他知道,他死了后,孩子就只能靠年迈的岳父照顾了,他心疼孩子,更心疼岳父。
现实生活的无情和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承担更多难以承受的痛苦,我们依然要坚忍、顽强。这或许就是生命的力量。
活着小说观后感【篇6】
星辰,在空中寂寞的亮着,那点点的冷光,诉说着黑夜:“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战胜黑暗的光明,是生命的坚持。
《活着》其实很简单,它只是讲述了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做的事——活着,或者说更好的活着。
《活着》却又很复杂,它将人们放置在了一个充满苦难的时代里,将“活着”最宝贵的信念,完全地剖析在人们面前:以回忆的姿态,去深刻地体会“活着”,艰辛,本然,宁静。就如林荫下的福贵,牵着老牛,念叨着亡故妻儿的名字,依旧充满感情,仿佛他们从不曾远去。
文章的主人公福贵,一生坎坷波折。当所有的亲人都先他而去,亲情的美好被死亡无情的撕碎,他以一种超乎想象的坚毅与执著活着,没有被厄运打垮,扼住了生存的咽喉。
读过《活着》,看到福贵的亲人一个个死于病痛和意外,生死别离剜割着福贵的心,福贵依旧没有放弃,由纨绔子弟变成了有坚定信念的人。由主人公的信念引发了我对生命的思考,对活着的感悟。
文中的活着,决不是无目的地延续生命,而是为了心中的信念,将活着演绎为生命的升华,去战胜一切失败,痛苦,永不放弃希望。
为了活着而活着。
活着小说观后感【篇7】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我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此刻一向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午时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我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日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仅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仅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趣味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我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终,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我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