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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走哪些程序

时间:2024-10-18

入党走哪些程序(优质9篇)。

入党走哪些程序 篇1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随时)

要求入党的同学自愿向所在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二、拟定入党积极分子并进行短期培训(3//9月份,即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完成)

各支部在本月总结整理好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参加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党校学习),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县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次年3//9月份召开)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3、此后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五、确定发展对象(在听取群众意见之后10~15天内进行)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政治审查(在被列为发展对象后一个月内完成,时间大约在4//10月份进行)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和*)的表现。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确定入党介绍人(时间同上)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八、填写入党志愿书(时间同上)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九、支委会审查(时间同上)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召开支部大会(时间同上)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一、组织员谈话(时间根据学院党委安排)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二、党委审批(时间根据学院党委安排)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三、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四、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五、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六、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注意: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中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县委组织部,存入本人干部档案中。

PS:

1。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必须在上一学期递交入党申请书;

2。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者预备党员的同学原则上必须每个季度(三个月)交一篇思想汇报,思想汇报不能只抄党章,必须跟当时发生的时事挂钩或者自己的思想总结。

入党走哪些程序 篇2

以北京大学学生为代表的彻底的不妥协的反帝反封建的五四爱国运动标示着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结束和新民主主义的开端,标示着中国现代化新的领导力量开始正式登上历史舞台。

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讨论正式成立中国共产党,通过了党纲,确定了中国共产党的名称。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党在现阶段的三大历史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共同发展。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

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在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巩固和发展已经初步达到的小康水平,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和谐社会六个基本特征: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党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一个中心是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基本点是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

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四项基本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

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xx大报告强调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包括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这是xx大报告的新提法,同时又是新内容,它不仅包含邓小平理论,还包括“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容。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党员资格,都应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极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中央委员会。(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极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结合的制度。(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实行任期制,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入党走哪些程序 篇3

一、街道党组织及党员基本情况

街道现辖11个基层党支部,其中农村党支部1个,社区党支部4个,非公经济组织党总支1个、党支部4个,机关党支部1个。目前,街道共有党员180余名。

二、入党条件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一)入党基本条件: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三)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入党走哪些程序 篇4

1、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学应自愿向党组织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党支部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公共管理系党总支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3、进入考察期

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工作顺序为:党小组(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量化积分)、遵守校规、学习成绩、参加活动等情况的了解意见->支委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4、听取党内外学生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①参加座谈会的党内外群众应为班级总人数的半数以上,不够半数的,党支部应加以说明。

②座谈会应在考察期一年以上,支部拟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③座谈会对拟发展对象赞成意见不足半数者,则取消其发展资格。

记录整理党内外评定意见反映要真实。并将测评表装入“党员材料档案”,(党员材料应转为正式党员后再与本人学籍档案合并)。

5、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情况)。

6、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要时期(特别是“文革”和动乱)及现实表现。

7、短期培训

学校党委(组织部)和公管系党总支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和考试。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颁发结业证书并由学校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8、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9、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黑色碳素或蓝黑墨水(不准用纯蓝)填写。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写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

10、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11、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的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6、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 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

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12、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或派党支部书记或支委其他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党总支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

13、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的原则,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14、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总支接到学校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学生所在党支部和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15、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16、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季度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学校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17、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的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外语学院党总支

7、党总支报学校组织部审核;

8、学校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总支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做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总支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做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学校党委审批。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党总支审核,由党总支报学校党委审批。

入党走哪些程序 篇5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支委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让其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

三、进入考察期

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要不定期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四、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

五、参加党课培训

申请入党的同学要参加学校党委的党课培训和结业考试,通过考试之后才能进一步发展。

六、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或一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七、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写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

八、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九、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的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6、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它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的原则,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一、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

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二、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三、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季度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入党走哪些程序 篇6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建立登记档案(党支部)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学,党支部要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3、确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学,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4、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党支部)对已确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迅速指定培养人为其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交党支部统一保存。

5、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动。

(4)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6、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季度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7、确定并上报发展计划(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支部审查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8、参加党委(或党总支)组织的培训(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WWW.ZY185.Com

9、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10、政审(党支部)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申请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1、向党委或党总支报告(党支部)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是团员的应有团组织推荐意见。

12、预审(党委组织部门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

(2)设党总支、分党委的单位先审查。

(3)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3、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正式党员表决,作出决定。

15、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16、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委指派负责人)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

17、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8、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19、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部门)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0、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

(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3)填写党员登记表。

21、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支部)见入党宣誓仪式程序。

入党走哪些程序 篇7

一、

1、“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当代大学生肩负着崇高的历史使命,即要做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者、做忠贞不渝的(爱国主义者)以及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中共xx大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起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新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3、20xx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20xx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4、中共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5、中共xx大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6、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7、党在现阶段的奋斗目标是(实现小康)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8、中共xx大报告指出(经济建设)是兴国之要,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兴旺发达和长久治安的根本要求。

9、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中国共产党的党徽为镰刀和(锤子)组成的图案。

二、

1、20xx年10月15日,在中国xx大的会议上做了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

2、中共xx大报告指出,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

3、社会注意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4、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5、关于预备党员,正确的是(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外,同正式党员一样。)

6、党章规定,凡是重大问题,党的各级委员会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内容包括(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8、党章规定党的纪律处分除警告外,还有(严重警告、开除党籍、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

三、问答题

1、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是?结合实际谈谈自己的理解。

2、邓小平说:“中国共产党的含义或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为主。请简要回答:共产党员为什么为人民利益贡献一切?

3、简述做一名党员的基本标准。结合基本标准谈一下自己的努力方向。

4、马克思主义说: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请简要回答:遵守党的纪律重要性体现在哪个方面? 四、

1、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2、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3、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转成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4、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于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

5、我们党提出的建设“两型社会”的内涵式指(环境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

6、党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五、 1、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3、(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4、(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生活生产之间的矛盾)是我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

5、党的提出确保到(205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6、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

7、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

9、(文化实力和竞争力)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

10、(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

11、(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任何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

12、(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的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

13、(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

14、坚持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保证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15、从申请入党到成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经过的程序是(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进行政治审查)

16、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基本条件是(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工人阶级有觉悟的先锋战士,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17、(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们的立国之本。

18、党的领导主要是(思想,组织,政治)的领导。

19、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指导思想)

六、判断题

1、党的都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错)

2、中国共产党的党徽为镰刀和斧头组成的图案。(错)

3、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对)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错)

5、“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对)

6、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公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错)

7、夺取政权需要党的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同样需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胜利的根本保障。(对)

8、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对)

9、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做主。(错)

10、党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方针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对)

七、名词解释

1、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2、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的一种方法论。

八、问答题

1、党员的入党誓词是什么?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2、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是什么?

领导好团结各族人民,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九、论述题

分析入党条件并简述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的主义步骤。

党员的基本条件是党章规定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步骤:

(1)必须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材料,以后以思想汇报的形式向党组织反映自己的思想情况。

(2)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需经党小组推荐,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党组织确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

(3)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有联系人培养,党内活动培养,社会实践培养,培训培养,自励培养及考察培养几种培养教育的方法。

(4)经一年的培养教育,经党支部委员会或全体党员大会认真讨论对基本符合入党条件的确定为发展对象。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5)成为预备党员。

(6)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入党走哪些程序 篇8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入党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3)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4)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5)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

(6)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7)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8)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9)上级党组织集体审批;

(10)被批准入党的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1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入党走哪些程序 篇9

党员义务和权利及党的组织原则

党员义务和权利属于党员条件的范畴,是党员标准的具体化,是党员应尽的基本责任和具体的行为规范。每个共产党员和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当懂得什么是党员义务和权利,掌握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基本内容,从而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实行这一制度是达到全党思想上、政治上高度统一和组织上、行动上高度一致的制度保证。作为党员和要求入党的同志,都要了解什么是党的民主集中制,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本讲座共讲五个内容:

一、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的关系;

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三、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四、党员权利的主要内容;

五、党的组织原则。

一、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关系

(一)什么是党员义务

所谓义务,就是一个人应尽的责任。一个人承担的社会角色不同,就承担着不同的义务。作为一名家庭成员,应该对家庭承担一定的义务,比如:赡养老人、教育子女、建设家庭、社会交往等。作为一个国家公民,应当履行宪法赋予的义务,比如:承担某一方面的工作、建设自己的国家、年满十八岁以后要服从国家需要,按期服兵役,履行保卫祖国,捍卫社会主义制度的义务。同样,作为一名党员,也应当对党组织履行一定的义务。

所谓党员义务,就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这个概念,不仅仅是一个政治术语或称号,而是意味着一种奉献,意味着一种责任,必要的时候甚至意味着一种牺牲。当党组织批准你为一名党员的时候,同时也就赋予了你一定的义务,这些义务当中,更多的是奉献和牺牲,而不是获取和收获。

(二)什么是党员权利

党员权利是指党章规定和赋予党员应当享有的利益和权利。

在党内,每个党员,不论地位高低、职务大小、资历深浅、党龄长短、贡献多少,都享有平等的权力和利益。任何党员都没有超越党章赋予的八项权利以外的任何特权。

(三)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关系

党员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的,都是统一在党的利益原则基础上的,都是服从于党的总任务、总目标的。

1、党员享有的权利是党员履行义务的保证。比如,党员只有享有了参加党的会议的权利,才能通过参加党的有关会议,了解党的方针政策,才能履行好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义务。

2、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享有权利的前提。比如,被选举权。

在处理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关系上,要注意防止两种倾向:

一是认为党员只需要尽义务,不需要有权利。就是一味地做到党叫干啥我干啥,我对组织没有啥,这是错误的。这里边要弄清楚,党员的权利不是用来供个人谋取私利和特权,而是为了让党员在一定的权利保证下,更好地发挥作用,维护党的利益,完成党的任务。如,检举揭发权。所以,赋予党员一定的权利是履行党员义务的需要,是维护党的利益的需要,是党的工作的需要。 二是只求享有权利,不想履行义务。这更是错误的,这本身反映了入党动机的不纯。持这种观点的人,入党的动机根本不是为了为党更好地工作,不是为了更好地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而是为了捞取个人政治资本。这种人,即使入了党,也会逐渐失去应有的权利。如,被选举权。

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党章第三条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这条义务概括起来讲就是要讲学习,具体包含四方面的内容。

1、学理论。重点是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把“和科学发展观”作为党的指导思想明确写入党章。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定要认真学习科学理论,自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努力使自己在理论上达到成熟。同志讲过: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名党员和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首先要钻研科学理论,提高理论素养,从理论上成熟起来,才能从思想上、政治上达到进一步成熟。

2、学习政策。就是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养成关心国家大事、关注党的重大工作部署的良好习惯,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认真学习党在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决议,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做到政治上头脑清醒,能够准确把握时代脉搏,紧跟党中央的部署,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

3、学党的知识。就是要注意不断学习和掌握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纲领、党员权利和义务、党的纪律和传统、党的光荣历史等一系列有关党的基本知识。通过对这些知识的学习,帮助自己加深对党的了解,正确认识党的地位和作用,明确自己的历史使命,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4、学习基本业务知识。包括与自己本职工作直接相关的业务知识、反映人类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有关知识以及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如:电子应用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等)。只有广泛吸收多方面的新科技、新知识,才能不断丰富自己的思想和头脑,提高自己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才能在各方面走在前面,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这一条的核心是共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概括起来,就是要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在改革和建设中,在各个方面起带头作用、骨干作用、桥梁作用。

带头作用。就是共产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在各种急难险重任务面前都要勇于走在前头,成为群众的表率和榜样。这种带头作用就是要在各种关键时刻,共产党员能冲在前面,能把群众带动起来,感召起来。如,与SARS斗争。

骨干作用。就是共产党员要在实现党的任务中,勇挑重担,成为群众的中坚和核心。这就要求共产党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通过自身的表率作用,成为群众的一面旗臶。如,抗洪抢险斗争中,只要解放军一出现,群众心里就塌实,就有了主心骨。共产党员就是要在关键时刻发挥这种主心骨作用,把大家召唤在你的身边,共同完成面临的任务。

桥梁作用。就是共产党员要及时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主张和决议,及时把群众的意见反映给党组织。这两方面忽视那一面都不称职,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真正成为联系党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们有一些党员不受群众拥护,威信不高,就是因为不能正确宣传党的主张,不能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失去了群众的信任。

(三)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这项义务的核心是,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实质是要具有奉献精神。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

1、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中国共产党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党的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我们党制定方针、政策,开展各方面的工作,从根本上讲,都是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创造幸福的。所以,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宗旨。

2、党组织保护党员的合法权益。党组织承认党员有个人利益,并保护党员的合法权益。这是因为,每个共产党员首先都是国家的公民,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和各种利益,党组织都予以保护,并不因为你是党员就剥夺你作为普通公民的利益。

3、党员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党组织承认党员个人利益的同时,又要求党员必须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臵上。当党员个人利益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利益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和让位于党和人民的利益,甚至不惜牺牲个人的生命。比如,假如你是一名解放军战士,当部队执行紧急任务和家里老母亲病危同时摆在你的面前时,这对你就是一个党性的严重考验。

4、党员必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共产党员必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决不允许假公济私,损公肥私,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决不允许向党讲条件、讲报酬、讲得失。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这一条的核心是党员要遵纪守法,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党员要遵守党纪国法。强调这一点,其重要性在于提示每个党员都是普通公民的一员,任何人包括党员在内,在纪律和法规面前都是平等的。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员也不例外。特别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规党纪,遵守国家法律,自觉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否则,就会犯错误,就会给党抹黑。

2、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共产党员必须有高度的政治警觉性,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在对外交往和日常工作当中,都要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做的绝对不做。

3、执行党的决定。这是党员义不容辞的义务。党的决定一旦做出,作为党员一是要无条件地贯彻执行;二是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三是不能曲解党的决定或钻决定的空子,更不能抵制、干扰决定的实施。

4、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这是对党员最基本的要求。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这一条的核心是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主要应把握以下三方面内容:

1、要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爱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作为共产党员,必要时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但决不允许有丝毫损害党的团结和统一的言行。

2、作为共产党员,不论开展什么工作,搞什么活动,都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决不允许脱离党组织,私自搞帮派活动、小集团活动,反对一切派别组织,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比如,搞老乡聚会、聚众打架等等,这些都是党性不纯、不强的表现。《中国检察》1986-6登载了一个

案件《宁晋“结义”闹剧》,反映河北省宁晋县18名党员干部出于私心杂念,为了互相照顾,搞官官相附,结成拜把弟兄,搞“共订共遵”,受到党纪的严厉处罚。“文化大革命”中的派性,也给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

3、对党忠诚老实,襟怀坦白。共产党员在入党时就决心把自己的一切交给了党组织,所以,对组织没有什么不可公开的秘密,没有什么不能说的话。党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对党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不说大话、空话、假话、违心的话。

(六)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这一条的核心是敢于斗争。主要有五方面的内容:

1、要有正确的目的和出发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和纠正缺点和错误,目的是为了教育人、挽救人、帮助人,而不是为了整人,挑别人的毛病,跟别人过不去。只有报着这样的目的,才能正确使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否则,就会把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发泄私愤、处理个人恩怨的工具。

2、要有正确的是非标准。批评人、教育人要以党章、准则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为是非标准,而不能以个人的好恶、个人的看法为标准;要着重于政治上、原则上的问题,而不能抓住鸡毛蒜皮,在小事小节上闹无原则纠纷。如,评价一个干部,应该看工作态度、工作成绩等,说话嗓门大、衣冠不整等不是原则问题,只是生活小节问题。

3、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批评人必须是实事求是,一是一,二是二,错就是错,对就是对;不能抓住一点,不及其余;不能借题发挥,扩大事实;更不能捏造事实,借机整人。这是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做人的起码道德要求。

4、要有勇于批评的精神。近年来,一些单位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甚至把批评与自我批评变成了表扬与自我表扬。往往是批评人轻描淡写,不及皮毛,不痛不痒,不敢触及实际问题;而表扬人则长篇大论,头头是道。有的人对敢于批评、敢于提反对意见的人,采取打击报复和压制的措施,这是造成某些方面党风不正的主要原因,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造成这种情况,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党员个人角度来看,主要是缺乏坚强的党性,考虑自己多,对党的事业关心不够;个人顾虑多,怕得罪人,怕惹人,为人一条路,惹人一堵墙的思想严重。这样的人根本不够作一个共产党员的条件。

5、要勇于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党内也不可避免地滋生了一些腐败现象。对此,有的党员听之任之,臵之不理;有的党员怨声载道,甚至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缺乏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的勇气,缺乏鲜明的态度,这也是不合格的。作为党员,应该从方方面面、时时事事坚决自觉地维护党的形象。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这一条核心是密切联系群众。主要有四方面内容:

1、教育群众。党员必须有牢固的群众观念,积极做群众的工作,及时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让群众深刻理解和认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科学理论,并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2、帮助群众。帮助群众提高觉悟,坚定地走党所指引的道路。在当前形势下,主要任务是用科学发展观武装群众的头脑,帮助群众坚定对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信心,坚定地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3、尊重群众。有事同群众商量,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作为一名党员,要积极主动地、经常性地深入到群众中去,虚心听取群众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单位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倾听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使自己成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以保持党和群众的密切联系。

4、关心群众。就是要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利益。共产党员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自己的宗旨,所以,共产党员必须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勇于同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并不惜牺牲个人利益而维护群众利益。这样,才能在群众中树立起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才能增强凝聚力和号召力。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这一条的核心是惩恶扬善。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1、要带头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大力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具体到学校讲。就是要带头搞好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要用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社会文化活动取代愚昧落后的封建迷信活动:用科学的生活方式取代腐朽堕落的生活方式,努力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有带头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生活秩序、工作秩序。具体到学校来讲,就是要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并勇于同扰乱各种社会秩序、危害社会治安及破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种坏人坏事做坚决的斗争。

3、要带头站在时代潮流前面,弘扬正气,打击歪风邪气。努力发扬公而忘私、勇于献身,必要时牺牲个人生命的崇高的共产主义道德,在抵御对我国可能发动的武装干涉和颠覆活动的时候;在维护社会治安,同各种犯罪分子和严重违法乱纪分子斗争的时候;在向社会上的歪风邪气、错误思潮作斗争的时候;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需要站出来保护的时候;在抗击严重自然灾害的袭击等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候,都要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以上是党员的八项义务,要求多、内容广,要全面履行好这些义务,需要作终身不懈的努力。有的人一生努力奋斗,追求不懈,都不可能做的很好。所以,作为一名积极要求入党的同志来说,从向党组织递交申请的第一天起,就应该认真学习八项义务,牢记八项义务,领会精神实质,经常对照检查,争取早日入党,并认真履行义务。

三、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享有八项权利,如何行使好这些权利,可以从组织和个人两方面来认识。

1、从组织的角度讲,第一、要给党员以培养学习的机会,如,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培训,让党员参加有关会议,学习党的有关文件等,使党员能经常不断地接受党组织的正规教育,了解党的有关方针政策,提高党员正确行使权利的水平和能力。第二、要让党员充分地对党的工作提出意见。不仅要听取意见,而且要及时采纳正确的意见。第三,要保证党员不受不正确的处理。比如,讨论对党员的处分或给党员做出鉴定时,党员个人有权参加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党的任何一级组织都无权剥夺党员的请求、申诉和控告权利。

2、从党员个人的角度讲,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能滥用权利,不能把组织赋予的权利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资本。怎样才能做好呢?

第一、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纪律与自由的关系。比如,党组织在制定政策、进行决策的时候,党员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决定一经做出,不管你个人的意见是否被采纳,不管你个人是否接受,都应该无条件地执行,不允许对组织的决定说三道四,消极应付,甚至抵制。个人的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并通过组织渠道逐级向上反映。但是,在组织上改变决定之前,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否则就会出现绝对民主化、自由化。试想,党如果允许他的党员完全按个人的意愿自由发表言论、自由行动的话,党就不可能形成统一的意志,不可能有统一的行动,不可能有较强的战斗力。

第二、要分清党内党外的界线。有些问题,由于党的工作的需要,在党内可以敞开讨论,在其他场合就不能随便议论。如,党内机密。有些事情可以向群众宣传,有些却不能随便向群众透露。如,提拔干部时每个人的不同意见。所以,能否正确区分党内党外的界限,是衡量一个党员党性强不强的重要标志。

第三、要客观公正。党员个人向党组织或者向党的领导同志提意见时,在处理同志之间的矛盾时,在处理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时,一定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能以个人恩怨代替组织原则,以个人感情代替党的政策,甚至自觉不自觉地污蔑人、陷害人,这样不仅不能把问题处理好,反而会激化矛盾。

总之,党员只有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才能在组织内部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四、党员权利的主要内容

党章第四条规定了党员的八项权利,具体内容是: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这项权利是党员的一项基本权利,是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是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必要形式,也是党员了解党的工作安排、方针政策的重要途径。但是,不是党的一切会议党员都需要参加,如,党代会、党委会等。具体党员应参加哪些会议应该由党组织决定。党组织或党的负责人不能随意不通知党员参加他应该参加的会议,这是对党员权利的忽视和侵犯。党员不应该无故缺席党的会议,这是党员对自身权利的不珍惜。

2、党员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是为了帮助党员及时了解党的意图,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便更好地在群众中做进一步的宣传和贯彻。当然党员并不需要阅读党的所有文件,而应该根据文件的阅读范围来进行。所以,只能是阅读“有关”文件。

3、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培训,是为了帮助党员进一步弄懂弄通党的有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的能力和水平。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注意两点:

1、党员参加党的问题的讨论便于集思广益,使党的领导机关更好地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完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通过参加讨论也有利于加深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决定性。

2、党员参加党的问题的讨论,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区别党内党外、会内会外。特别是对党中央已经做出决定的重大政治性理论问题和政策问题,党员如有意见,要按照一定的组织程序来反映,而不允许公开在新闻媒体中发表不同言论。实际上,简而言之,就是参加讨论必须是在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前提下进行讨论,而不是发表不同声音的滥发议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党的事业不是少数人的事业,而是全体党员的共同事业。所以,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是对党的事业关心和负责的表现。这就要求每个党员都应站在改革的前列,以主人翁姿态,关心党的事业,支持党的事业,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和主动性,努力对各方面的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这些权利概括地讲就是批评、检查和揭发。

行使这项权利的方式主要是:(1)会议上,(2)以写信的方式,(3)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 为了确保这些权利的正确行使,作为党员个人,在进行检举、揭发和批评时必须是有根据的,要实事求实,明确列举事实根据,不得夸大、歪曲、捏造事实,同时,必须遵循组织原则,符合有关程序,不得随便扩散、传播。

作为党组织来说,要认真负责地受理党员检举、揭发的情况,重视、尊重党员的检举权利,不允许把党员的检举材料压下来,不调查、不处理,更不允许把检举材料转给当事人看,使检举人受到打击报复。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所谓表决权,是指党员在党的会议上,对需要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表示赞成或反对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有举手表决和投票表决两种形式。如,就“优秀党员”的产生,讨论某个同志能否发展为预备党员等。

所谓选举权,是指党员在参加党内选举时有表示自己权利的意志。如,选举党代会代表、党的委员会、党的领导人。一般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所谓被选举权,是指党员有被选为党的各级组织的领导成员、各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注意一点,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都是平等的,每人只有一票,而且这一票效力相等。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辩护,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这一项权利可以概括为申辩和辩护权。

需要明确两个概念:

党纪处分:是指党组织对犯错误的党员,按照情节轻重和党章规定做出的处罚决定。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党员鉴定:是党组织对党员个人所做出的书面评价,是党组织全面了解党员的依据材料。 规定这项权利,有两个意义:

1、党组织对党员进行鉴定或处分时,能充分听到别人和其他党员的意见,做到恰如其分,不出差错,尽量减少和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2、使被鉴定和犯错误的党员进行充分申辩后,能够对鉴定结果和处分决定心服口服,并受到深刻教育。

行使这项权利需要注意两点:

1、一般情况下,党组织讨论做出党员鉴定或处分决定时,应当让本人在场,如遇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参加,也应事先征求本人意见,或事后通知本人,并允许本人申辩。

2、其他党员应本着对同志、对组织负责的精神,对一切不符合事实的问题或属于诬陷之词为申辩人进行辩护,提供旁证,帮助党组织弄清事实真相,准确判断问题性质,以确保做出正确的鉴定和处分。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行使这项权利应注意两点:

1、允许保留意见是有前提的。即必须在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的前提下,可以保留自己的不同意见,并逐级向上反映。

2、保留意见不是无限制的。共产党员不能以保留意见为由,固执坚持自己的观点。当实践证明自己的意见错了,不应再固执己见,更不能违反党的纪律,把个人的意见,不分场合、对象,到处传播。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明确三个概念:

1、请求。是指党员在政治、工作、学习等方面遇到重要问题,需要帮助解决时,向党组织提出的要求。如,要求辞去职务。

2、申诉。指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本人或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其他处理意见不服时,直接向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重新处理的陈述。

3、控告。指党员的各项合法权益受到党组织或其他党员的侵害、或受到打击报复、迫害、诬陷时,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伸张正义的强烈要求。

行使这项权利需注意两点:

1、党员必须大胆揭露党内各种不良倾向,勇敢地同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但决不能因为有了不同意见,就搞非法组织,搞串联活动,或以静坐、绝食等非法行为威胁党组织。

2、党的组织对党员的请求、申诉和控告必须及时作出负责的答复,不得拖延积压和推诿。该办的要抓紧落实,一时办不了的要说明情况,不该办的要说明理由,错误的要批评教育。

五、关于党的组织原则

党的组织原则就是民主集中制原则。新党章对民主集中制作了六项基本规定。具体内容就不讲了,只就如何遵循党的组织原则,应该处理好的四个关系作一简单介绍。

(一)组织和下级组织的关系。主要精神有两点。

1、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2、上下级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当前处理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最重要的问题是严格党的政治纪律,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具体要体现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解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

(二)个人和组织的关系。党员个人是党组织的一个分子。不管他职位多高、能力多强、功劳多大,只能作为党组织的一个分子来发挥作用,决不能在重大问题上用个人主张代替党的主张,用个人决定代替党的决定。

(三)民主与集中的关系。

1、民主是集中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充分发扬民主,让大家把各种意见都讲出来,各种方案都提出来,才能从中进行比较和鉴别,把最好的意见和方案都集中起来。

2、正确的集中必须在民主的基础上进行。集中如果不依赖民主,就不能发挥群众的智慧,群众中好的意见、建议和方案就听不到,集中就会软弱无力,就会变成个人的独断专行。

在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上,要防止两种倾向。

(1)片面强调集中,否定民主。就会犯个人主义、主观主义、官僚主义等错误。

(2)片面强调民主,否定集中。必然导致分散主义、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状态,就不可能把群众的意见和具体的智慧变成统一的行动,就会削弱和破坏党的领导。

(四)少数与多数的关系。把握好三点:

(1)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并不意味着可以不重视少数人的意见,因为真理有时也会在少数人一边。

(2)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就是要求有不同意见的少数党员在实际行动中无条件地执行党的决定。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同时,允许有不同意见的少数同志保留自己的意见,并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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